出口      
 

                 出口业务操作流程
一、订舱及预配
1. 货代向干线船东订舱,确认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,并在港城网站上录入托单内容。
2. 各航线的托运单制单具体要求如下:
(1)西非线:按照CMA放箱单上的要求打印卸货港;
(2)台湾线(两岸三地):卸货港必须打上台湾港口(基隆、台中、高雄);
(3)厦门线:根据干线船东的通知提供厦门的卸货码头(海天、海沧、象屿);
(4)特别提示:如装的是冻箱请注明温度;危险品请注明等级、危规页码、联合国编码;如体现两种包装件数,请明确报关所用的件数。
3. 货代将打印好的托运单,于截关前到我司盖章。同时在船代留底联上注明订舱货代、具体操作员/电话、中文发货人、中文品名、预付的海运费金额。
4. 为了资料的准确性,托运单如有更改请注明更改的内容。
二、订舱收费(货代在订舱预配后到“收费②”窗口缴纳各项费用并盖托运单)
1.出口操作费RMB30 / TEU,每票最高限额RMB300。
2.拼箱单证费RMB20 / 票。
3.厦门线转关打单费先收一票RMB35。
4.改单费RMB10 / 票(网上订舱免收)。
三、单证操作
1.箱号/铅封号的反馈:在港城网站的申请申报中反馈,货代最迟于截关日上午提供箱号、截关前提供铅封号(特别厦门线)。
2. 如果是危险品出口,请把放行的《危险品货物申报单》传真给我司。
3. CMA,SITC,华荣的提单在港城网站上制单:货代在干线船东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准确的提单样单,并注明签单类型(ORIGINAL或WAYBILL)。
4. 如有退载或验货请及时与我司具体操作人员联系,并将放行后的铅封号及时通知我司。
四、签单收费
1.美金费用到“收费①”窗口预开发票。
2.货代到“收费①”窗口可现金或转帐缴纳各项费用,转帐部分提供水单副本:
(1)提供美金费用水单副本(注明船名/航次、提单号、发票号);
(2)收现或转帐:THC、DOC FEE(签单费)、电放费、改单费、改港费;
3.其他费用到“收费②”窗口缴纳:
(1)厦门线开航后,应补交多票转关打单费;
(2)改单费RMB100 / 票(改提单);
(3)运费更正费RMB50-RMB300 / 票(超过7-30天更改海运费美金费用)。
五、签单及放单
1.提单内容和托运单内容不一致时,货代必须提供提单更改保函。
2.如有顺签或倒签的要求,货代应经过船公司的同意,并出具倒签保函。
3.提单签发后,如果要求重签的,货代必须经过船公司确认,我司方同意签单。
4.签完提单,请到“放单”窗口签收提单。
六、佣金对帐
货代于每月的15日左右,按照我们的帐单格式提供上月出口的帐单给我司,以便我司及时确认。 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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